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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与丈夫李某结婚十几年了,婚后感情一直不怎么好,前些年他继承了他父亲去世后留下的一套住宅房和十万元存款,今年初开始,我们之间的争吵日益加剧,有次我跟他协商离婚的事,他不同意,并很严肃的对我说“如果离婚,你什么也别想得到”,现在我想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但我又不想失去我应该得到的财产,我担心他将存款和房产偷偷转移了,对此我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你害怕丈夫得知你提起离婚诉讼后私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详细写明存款的数额、以何人名义存在哪家银行、共有的房产坐落于何处。《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据此,只要你的申请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会充分考虑你的要求,可以根据你提供的线索,查明却又存款和房产,有人民法院先行冻结或查封,这些措施可以保证将来的案件判决后予以顺利执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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