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皖江论坛 | 专题策划 | 马鞍山日报 | 皖江晚报 | 党风廉政网
马鞍山 | 皖江 | 旅游 | 汽车 | 房产 | 法律 | 教育 | 便民信息 | 跳蚤市场
热线电话 0555-2355282
投稿信箱 wjolnews@gmail.com
 
  您当前的位置 :法律 > 法律信息 正文
提起离婚诉讼后,害怕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2007年10月07日15时02分   来源:

  问:我与丈夫李某结婚十几年了,婚后感情一直不怎么好,前些年他继承了他父亲去世后留下的一套住宅房和十万元存款,今年初开始,我们之间的争吵日益加剧,有次我跟他协商离婚的事,他不同意,并很严肃的对我说“如果离婚,你什么也别想得到”,现在我想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但我又不想失去我应该得到的财产,我担心他将存款和房产偷偷转移了,对此我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你害怕丈夫得知你提起离婚诉讼后私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详细写明存款的数额、以何人名义存在哪家银行、共有的房产坐落于何处。《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据此,只要你的申请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会充分考虑你的要求,可以根据你提供的线索,查明却又存款和房产,有人民法院先行冻结或查封,这些措施可以保证将来的案件判决后予以顺利执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吴敏

编辑: 刘蔚棣
 
相关新闻
 
新闻排行
·宣传部长会议举行 坚持正面宣传与疏导情绪结合
·以军攻入加沙城 首次与哈马斯展开大规模交火
·马鞍山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隆重开幕
·安庆海事实施蓝色安全预警
·皖江在线视频直播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式
·成立"非常对策小组" 韩政府牵头推动对华出口
·丁海中参加雨山、当涂、解放军、花山、金家庄代表团审议
·天长出台26条措施提振地方经济
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刊登广告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版权所有 马鞍山日报社 电子邮件: mailto:wjolnews@gmail.com 电话:0555-2355282
皖ICP证 07501097号 技术支持:皖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