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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对象,虽然,近年来各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政策陆续出台,全社会给予了这类人群最充分的关爱和呵护,然而,仍然有一部分未成年人涉足犯罪,且呈逐年扩大趋势,究其犯罪动机,值得我们深思。
透视一:庄某,16岁,中专文化,无业。9月10日,张某因停车事宜与庄某发生争执,事后庄某心中愤愤不平,当晚纠集6人携带凶器砍杀被害人张某,将张某砍成轻伤偏重。等待他的当然是法律的严惩。心理分析:“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现在的未成年人基本为独生子女,自我意识强烈。他们将是否满足自己的需求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价值标准,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为此置法纪于不顾,用各种非法手段达到满足自己欲望的目的。
透视二:高某,17岁,系某工业学校学生。因交友不慎,认识了申某等人,成日混在一起。10月4日,在申某的纠集下,与他人合伙持刀帮助申某砍杀其“仇人”任某,造成任某轻伤,互殴中高某自己也被打成轻伤。法院对此案件已做出有罪判决。
心理分析:“为朋友两肋插刀”。未成年人的生理与心理尚不成熟,自我约束力较弱,情绪不稳定,易受暗示、盲从。由于涉世未深,思想单纯,极易感染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不良思潮,讲“江湖义气”、“哥们义气”,很容易成为犯罪的帮凶。
透视三:鹿某,17岁,小学文化,整日闲散于社会中,无经济来源。为与“朋友”比阔绰,“谋财”的想法油然而生。7月初,被告人鹿某伙同他人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9万余元,盗得赃款用于自己消费挥霍。等待他的将是8年牢狱之灾。
心理分析:“攀比心理强烈”。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金钱至上”等错误观念的影响,不少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严重的扭曲,崇尚利己主义,寻求刺激。对物质欲望的要求十分强烈,成为其实施犯罪的内在动力。
透视四:顾某,16岁,某学院学生,家庭条件优越。处于成长中的叛逆期,父母宠爱有加,但缺乏沟通,过分溺爱下,使其急于证明自己的成长。在他人的鼓动下,9月的一天晚上,竟然干出了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的事情,所幸得是抢劫未遂,但犯罪已成事实,两年缓刑将是他人生不可磨灭的污点。
心理分析:“个人表现欲强”。十六七岁年龄段特殊的心理与生理特点,是未成年人在感情的变化上最明显的时期。在精神生活上,他们逐渐地产生了比较复杂的心理,对事物的判断和评价也逐渐趋向独立,敢于追求新奇,为了证明自己的成熟,往往具有很强的表现欲,开始尝试挑战传统的规则甚至是法律、标新立异,以引起人们对他们的关注。
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在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的,只有从犯罪心理入手,才能解决其犯罪根源问题。要预防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就必须了解未成年人在生长发育期内的生理、心理特点,使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以及身心发展中所反映出的矛盾能够得到准确及时地解决,消除易形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各种不良因素。正确帮助和引导这类人群的健康发展,是全社会不可懈怠的使命。
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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