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精神,对照市委、市政府《长江马鞍山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强化规划引领,大力实施长江岸线“建新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等举措,全力推进长江马鞍山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
强化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在市域层面,构建“一轴九区多廊”生态保护格局,强化底线管控;在市区层面,划定三区三线,分类落实沿江1公里、5公里和15公里管控要求。同时,开展生态网络、蓝线、绿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红线、蓝线、绿线管控要求,整合现有土地资源,提出重点整治区块和措施。三是编制了《马鞍山长江生态保护规划与绿色发展——东岸综合整治规划方案》,充分发挥规划在“三大一强”攻坚行动中的“龙头”作用。
推进森林城市创建,构建绿色生态长廊。全面开展长江岸线“建新绿”行动,积极实施“四退四还”工程。同时,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深入实施“八大工程”,全力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低产林改造1.1万亩,新建绿色长廊示范段40公里,提升改造公路绿化131公里,新建水系绿化35公里,提升改造河渠绿化62公里,矿山复绿950亩。大力推进林长制改革,林长制改革已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
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大力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和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断强化源头保护,推进生态系统修复。目前,我市主城区所有石料矿山均已按要求关闭到位。同时,以工矿废弃地整治为抓手,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大力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复绿。截至目前,全市废弃、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已完成27家。
方成表示,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聚焦解决长江马鞍山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