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马鞍山新闻网 > 马上看 > 正文

含山警保联动及时帮助贫困老人获取事故赔偿

2019-11-27 10:23:35 来源:皖江在线

10月18日晚间,家住含山县环峰镇九连行政村的贫困户老人王某,在步行外出时,被一辆轿车撞倒受伤,因王某已年过七旬,医院建议其保守治疗,回家卧床休养,虽然王某的伤情比较严重,但短期内获取事故赔偿比较困难。11月26日,通过含山县交警大队和人保公司的警保联动,得到了圆满解决。

10月18日18时左右,在226省道含山县境内35公里路口处,徐某驾驶轿车与步行的老人王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某颈椎、腰椎等多处受伤,后转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因王某已达73周岁,身体状态比较差,院方组织专家会诊,综合王某的伤情,认为以王某目前的身体状态,很可能在手术中遭遇意外,保守治疗或许还能延续几年生命,后期王某子女听从了医生保守治疗的建议,将王某接回家保守休养。然而就是这起普通的伤人道路交通事故,王某在获取交通事故赔偿上,却遇到了困难。王某的伤情虽然达到了伤残标准,但因其未做手术,多家司法鉴定机构均表示,在短期内无法为王某进行伤残鉴定。没有伤残鉴定等级的依据,正常的理赔标准比较低,对此王某子女表示不能接受,而责任方司机徐某则表示:自己车辆保险齐全,后续的赔偿工作应当由保险公司依法理赔,双方就赔偿问题引发矛盾。

事故处理中,民警了解到王某是县重点帮扶的贫困户,在政府的帮扶下,王某从事养殖业已基本脱贫,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其再度陷入困境,加之王某因保守治疗,导致短时间内获赔依据不足,对其家庭可谓是雪上加霜。针对王某面临的实际困难,民警积极协调责任方车辆承保的人保公司,希望人保公司能提前介入处理,根据王某的伤势作出合理的赔偿。了解到王某的困难后,县人保公司及时启动警保联动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此案,配合民警深入王某家中了解案情,在充分调查王某的伤势后,县人保公司将此案上报市公司后,特事特办,提前参照王某能够达到的十级伤残标准,对其核定赔偿款,同时针对王某实际从事养殖业的工作,按为其计算误工费,总计赔偿金额为三万五千元。另外责任方司机徐某也自愿放弃前期垫付的医药费补偿王某,双方当事人在民警和人保公司的共同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并签字结案。

至此,通过含山县交警大队和人保公司的警保联动、上门服务、联合调处,妥善解决了这起贫困户老人事故后赔偿难问题。11月26日,王某成功获得了人保公司支付的四万六千元赔偿款,双方因事故赔偿引发的矛盾被成功化解。

记者 苏自山 通讯员 吴小明

[编辑: 邵国权 ]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回到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