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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策护航文明与城市共成长

2019-12-18 12:51:36 来源:皖江在线

文明二字,分量千金。文明水平不是靠三年五载的急功所成,而在于久久为功。自2009年摘取中部地区第一个“全国文明城市”的桂冠后,我市始终立足新起点、树立新标杆,以务实的作风、有效的举措,着力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打造文明城市升级版。回首创建之路,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文明创建不仅打造了城市的筋与骨,培育了城市的灵与魂,更凝聚了城市的血与肉,带来的是城市品位和市民文明素质、生活幸福指数的持续提升。

在欢欣鼓舞之时,马鞍山人就想到了下一个考题:如何巩固这来之不易的成果,又如何获得新的进阶跃升?文明城市亟待再发力。我市在探索文明创建长效常态进程中,也遇到不少突出问题,需要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马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则是将治理不文明行为上升到法治高度。用好、用活《条例》,让“文明之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我市文明创建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以《条例》为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将文明因子滴灌渗透到文明实践全过程,由此,我们的城市才能在法治的呵护下见证文明的成长与壮大。

打造文明城市升级版,既要有软倡导更要有硬约束。《条例》中对禁烟区吸烟、乱张贴广告、交通不文明行为、违规经营、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规范制约,并配合处罚惩戒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和期盼,符合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文明行为,每个市民都要在举手投足间注意,日常生活中坚持,让文明成为习惯,让生活更加美好。

“法律的权威在于法之必行”。当前,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条例》的推广普及,把《条例》转化为全体市民的行为规范和有效遵循,全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市民知晓率。 

执法部门要依法惩戒各种不文明行为,曝光不文明违法行为和失责单位。以先行垂范,兴社会之风;以执法之严,立善法之威。同时,在文明促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条例》给予表彰,违反《条例》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罚,让人们逐渐对不文明行为“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要让《条例》真正成为推进文明建设的法律“利剑”,让文明行为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习以为常,不是朝夕之功;移风易俗,更需滴水穿石。我们要从细处抓起管起、从行为规范严起、从慎微慎独做起,让法治精神深植于心,从容自信走过文明的“斑马线”,让城市劲吹文明新风,形成永不褪色的最美风景。


[编辑: 戎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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