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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我市城区电动车上牌自费 每辆12元 “无牌车”上路将被罚

2020-06-01 04:41:16 来源:

6月1日起,马鞍山城区电动车上牌开始自费。不仅上牌不免费,“无牌车”上路还将面临处罚。那么具体如何收费,上牌地点有何变化,“无牌”上路行驶如何处罚?常见的电动车违法行为处罚细则是怎样的……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市交警部门公布了收费标准及具体处罚细则。

12元/辆,保留6处公安上牌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确定的标准,非机动车号牌工本费12元。新国标电动车(绿牌)、非新国标电动车(临时牌照)号牌工本费均按该标准执行。

交警上牌点6处,包括交警花山、雨山、楚江、秀山、开发区大队及示范园区交警队等。另有带牌销售点共22处,其中花山区5处,雨山区15处,经开区3处。花山区具体带牌销售点为欧派阳光电动车经营部、丁平车业、天爱电动车商行、东方电动车销售综合经营部、胜龙电动车行。雨山区14个带牌销售点为大孔电动车经营部(路豹)、亿洲车业(雅迪)、平汉电动车行(绿源)、富园车行(王派)、铭宇车行(小刀)、快行车行(宗申)、玉玛车业经营部(爱玛)、飞云车业销售有限公司(绿能)、路路通电动车维修部(台玲)、杰宝大王电动车专营店(吉祥狮)、安鹏车业经营部(众星)、行运车行(立马)、科艾特电动车商店(欧派)、友华电动车维修。经开区3家带牌销售点为年陡培龙车行、年陡永胜车行、年陡镇查湾街道旁电动车销售点。

集中整治 ,重点查处“无牌”上路

6月1日起,市交警部门将加大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和处罚力度,并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市交警部门提醒,即日起,所有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一律要登记上牌或申领临时牌照,将对“无牌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截至5月30日,全市城区累计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247695起。根据规定,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将处以5—50元罚款或警告。同时,交警重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包括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等。

保险自愿,车牌过户“有要求”

针对市民关心的电动车保险要不要买、是否可以过户等热点问题,市交警部门一一解答。电动车保险不强制购买,秉承自愿原则,但从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损失的角度,建议电动车驾驶人购买电动车保险。特别提醒,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是法定要求购买交强险的。

旧车牌能否直接安到新车上用?不能!交警解答,每个车辆号牌对应一辆车的大架号、电机号和车辆型号等信息,所以旧电动车车牌不能放在新车上。非标临牌(白牌)不能过户,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以过户。

以前办过车牌,丢失了怎么办?对这类情况,交警表示,车主在派出所备案后,可携带身份证到交警部门补办号牌,同时将公布丢失车牌无效。对盗用、挪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严处。

记者 刘小庆 通讯员 秦书草 谢德胜

[责编: 张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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