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我省首个社区矫正教育中心在含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揭牌。这是我市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形式,丰富教育帮扶内涵,为特殊人群回归社会奠定良好就业基础的创新之举。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2003年我国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有点到面逐步推广全国。我市试运行以来,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0.1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简称社区矫正法)实施。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提升社区矫正效果,我市于去年底筹建含山县社区矫正教育中心。中心设置五个展厅44块展牌,主要包括监督管理、社区服务、集中学习、帮困扶助、警示教育等内容,集教育、学习、帮扶于一体,提供多元化综合服务,帮助矫正对象自立自强。
社区矫正教育中心通过“特色化教育”,开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伦理道德教育的公益课程,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的正能量,促使其积极转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配合监管。通过“特色化教育”,将教育内容融入公益活动过程中,推动法治文化传播,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记者 刘芳 通讯员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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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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