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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9个城市当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2020-11-21 11:43:52 来源:安徽日报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省滁州市、黄山市、宿州市、阜阳市成功入选地级全国文明城市,新当选数位居全国第2;至此,我省有12个省辖市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总数位居全国第2。金寨县、广德市、宁国市、歙县、桐城市入选县级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全国文明城市达到8个,总数位居全国第3。

滁州市、黄山市、宿州市、阜阳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提升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增强创建工作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金寨县、广德市、宁国市、歙县、桐城市全力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最终有40个地级城市入选。

我省除了9个城市当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还有一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集体和个人当选新一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典型。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关镇村、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等81个村镇当选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合肥市气象局等101个单位当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绿怡居社区桂运安家庭等19户家庭当选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安徽师范大学等28所学校当选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黄山市当选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街道办事处翰林社区等6个单位当选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党委书记、校长姚剑等6人当选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记者 张岳

[编辑: 陈希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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