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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市居民这20项“证明”不用找社区开了

2020-12-13 16:37:44 来源:皖江在线

12月13日,记者从马鞍山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颁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和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印章使用的范围、程序等,制定了我市城乡社区可出具证明事项的具体清单。今后,我市基层社区将不再开出这20项证明材料。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长期以来,基层干部群众对“社区万能章”反映强烈,为了进行专项整治,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专门的指导意见。我市六部门也及时贯彻落实,出台《通知》,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索要的烦忧居民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通知》的颁布,将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现象,为居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今后,我市各社区和城乡居民就要和不胜其烦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说再见”了。

按照《通知》要求,今后,对于上述这20项证明,我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再要求或变相要求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提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取消后的管理方式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政策措施的协调、衔接工作,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真空”,影响群众办事。对于取消事项难执行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及时逐级上报。    

《通知》还明确了我市社区四项可开的证明,具体包括: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清理“万能章”已被纳入减轻基层负担重要事项。由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发改委、公安、司法、人社、卫健委等部门参与,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擅自要求社区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居民群众办事创业困难的情形,将予以通报,并要求开具证明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予以纠正,从根本上改变“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的现象。基本形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记者廖岚钧 通讯员俞俊 杨丽娟

[编辑: 戎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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