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含山县在S213与运漕镇人民路交叉口新增的一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对外公布,对违反规定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压线、逆向行驶、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该设备自2021年1月11日8时正式启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公告。
含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1月5日
来源:马鞍山含山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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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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