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红旗社区联合物业公司向高层住户宣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在楼道及电梯内张贴《关于楼道禁止电动车停放的通知》。8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此次宣传旨在提高辖区居民依法依规的安全意识。下一步,物业公司也将通过在电梯内安装摄像头等措施积极推进此项工作。(鲁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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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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