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关于公布公共服务清单的通告
我办公共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业经市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清单建设办公室审核,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共服务清单
2.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附件2: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举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9号)(全文)。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03〕69号):五、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等,由省政府新闻办负责。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40号):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协调,省政务公开办和省政府新闻办具体承办,各牵头部门具体发布。
4. 《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马宣〔2017〕55号)(全文)。
二、承办机构
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宣传科
三、服务对象
新闻媒体单位
四、服务条件
需持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发的新闻记者证。
五、服务流程
1. 登记。登记符合条件的各新闻媒体单位。
2. 通知。及时向各新闻媒体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信息的通知。
3. 举办新闻发布会。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宣传科,电话:0555-8355362
[编辑:
戎小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