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具有很好的兜底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福祉,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低保范围,提高低保标准,完善服务管理和便民惠民措施,筑牢和发挥兜底保障功能,不断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市将继续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家住含山县环峰镇攀桂社区的居民张从华,因妻子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家里主要靠他打零工来维持生计。在含山县民政局和攀桂社区的关心和帮助下,张从华家办理了低保。如今,他家每月能领到678元的低保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生活压力。社区工作人员还经常上门了解他家的生活情况,尽可能帮助张从华一家解决实际困难。
近年来,市民政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主线,聚焦脱贫攻坚兜底线,聚焦特殊群体谋福利,聚焦群众关切优服务。去年,针对新冠疫情、汛情等不利影响,市民政部门强化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防止因疫因灾致贫返贫,切实做好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摸排帮扶,将1.3万名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了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今年以来,我市修订出台《马鞍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救助保障力度,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实施低保渐退期政策,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共有农村低保26151户3818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3867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518元。
推进完善救助政策
一大早,当涂县民政局和姑孰镇小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来到77岁的特困供养户郭起明家里走访慰问。
郭起明是姑孰镇小桥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村干部每周都会定期来探访,了解他的生活需求、身体状况。“村里对我照顾得很好,生病了就送我去医院治疗。”郭起明感动地说。
近年来,我市基本形成了“8+1”社会救助体系,全市各乡镇(街道)全面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全面实现低保城乡统筹,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31%、64%。我市社会救助对象识别更加精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升级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全市6.3万低保对象和0.8万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保兜底脱贫工程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政策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高标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由低保、特困供养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占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55%。
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四连增”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关民生,更牵动着民心。近年来,市民政部门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自低保城乡统筹以来实现了“四连增”,由2018年的户月人均580元提高到2021年的户月人均678元,增幅17%,低保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同时,继续实施低保城乡统筹,今年以来为全市4.2万户6.1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低保金2.3亿元。
按照新低保标准的1.3倍,今年继续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43元提高到不低于882元,并继续实施集中和分散供养统一标准。今年以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7890名,累计发放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资金4501万元,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升至64%。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筑牢底线,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2021年我市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改革目标:到2022年,我市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将基本形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健全、政策衔接、运行高效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
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俞俊 张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