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马鞍山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启动会召开,正式发布《马鞍山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入河排污口一头连着河流、一头连着陆地污染源,是污染物进入河流的最后一道“闸口”。“闸口”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长江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经过前期排查确定,目前我市共有4823个入河排污口,包含长江干流(马鞍山段)和一、二、三级支流入河排污口。
《方案》明确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三步走”工作目标。即2021年底前对排污量大、水质差、环境影响较大及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开展立行立改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建立马鞍山市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系统,初步建立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机制;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一、二、三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明晰、设置合理、监督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
《方案》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初步分为“前期准备”和“整治实施”两个阶段,对每个阶段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调度内容进行了明确,并建立责任清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会上,《马鞍山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同步出炉。《指南》以入河排污口合理设置和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清理禁止设置、限制设置和允许设置三类区域的排污口,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实现入河排污口规范建设、达标排放与有效管理有机结合。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长江流域水质、维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指南》对工业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等七类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标准,确保各类排口排放达标,规范管理。
记者 任德玲 通讯员 徐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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