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依法治税全面深入到各项工作之中,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学法日常化
法治学习成为“必修课”
高度重视学法普法工作,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日常化。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探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旁听制度,明确专题学习,2020年荣获“马鞍山市县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点”称号。
与此同时,市税务局还加强基层全战线、全覆盖法治培训轮训。结合近几年“减税降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重点工作来开展培训工作,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全市税务系统法制业务培训,组织税务法制干部参加培训,在各类培训中均安排法制相关课程,做到法治培训全覆盖,组织新进人员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开展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多年以来执法资格考试均全员通过。
推进制度化
加强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税
健全依法行政组织机构。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定期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县、区局均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的作用,凡是市局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在提交讨论前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查。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落实“黑名单”及联合惩戒机制。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严格执行案件公布、信息推送的标准和程序,认真落实“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制度,2020年按照程序对外公布163户。加强与联合惩戒成员单位联动,充分发挥联合惩戒机制震慑力。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容错纠错,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个人诚信纳税。
工作常态化
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音像记录及时归档;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由本部门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将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三大类40小类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公示。平台上线以来,同步金税三期系统待公示事项数据近万条。
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严格按照公告的省税务局和长三角区域裁量权基准来进行税务行政处罚,运用裁量权时,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和一事不再罚原则,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提高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模式。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对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立案检查,对偷逃税问题多发高发的行业和领域,适度提高抽查比例。严格依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办税服务厅公示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指南等事项,减少资料报送,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积极落实《马鞍山市税务局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办法》,安排公职律师列席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审核市局签订的各类合同、参与处理非诉案件等。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为该局提供法律服务,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支持,有效防范风险。
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秦宁 袁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