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省公安厅命名28个派出所为2021年度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并予以公布,我市两个派出所获此荣誉,分别是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采石派出所和当涂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
据悉,自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深入学习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党建引领、群众工作、源头治理、安全防范、服务能力、队伍建设、警务保障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派出所的基础实力。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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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名单
1、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安庆路派出所
2、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三里庵派出所
3、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烈山派出所
4、蒙城县公安局小涧派出所
5、蒙城县公安局许疃派出所
6、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桃园派出所
7、灵璧县公安局冯庙派出所
8、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东升派出所
9、五河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
10、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阜临路派出所
11、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颍河东路派出所
12、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国庆路派出所
13、淮南市公安局毛集分局毛集派出所
14、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乌衣派出所
15、明光市公安局潘村派出所
16、定远县公安局炉桥派出所
17、霍山县公安局佛子岭派出所
18、舒城县公安局杭埠派出所
19、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采石派出所
20、当涂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
21、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赭山派出所
22、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弋江派出所
23、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陶辛派出所
24、泾县公安局丁家桥派出所
25、宁国市公安局仙霞派出所
26、石台县公安局矶滩派出所
27、宿松县公安局洲头派出所
28、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仙源派出所
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鲍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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