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沙泉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焱、章正、卞建秋、朱来友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魏正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琇煦,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
会议审议了《马鞍山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会议要求,立法承办部门要认真吸纳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化举措,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并及时形成草案修改稿,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在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执法力度、提升风险管控水平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全方位安全监管,着力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南京都市圈共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示范区的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马鞍山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马鞍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记者 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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