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慈湖高新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集中颁发仪式举行,这也是市本级首批下发的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市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启动,自此全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房从此步入拥有“身份证”的登记新时代。
“这也意味着,今后农村的房子跟城里的一样,都是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村民们不仅可以持证合法合规出租自家的宅基地,还能以此办理抵押贷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负责人刘凤凤介绍,对于农民而言,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不仅明晰产权、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还保障了村民利用农房抵押的可行性,推动“沉睡”的宅基地资产变资金。
以往,农民持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即通常所说的“宅基地证”,而《不动产权证书》则是土地与房屋信息一体登记,证载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两项权利。证书明确记载了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坐落位置等,其不动产登记单元号具有全国唯一性。
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此前,我市正式印发《马鞍山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全市将完成90%登簿发证。
“对于政府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而言,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将有利于摸清土地利用情况,处理好各项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土地权属纠纷,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刘凤凤介绍,为全力推进农村两权发证工作,我市制订了符合实际的确权登记发证程序,并主动上门服务,广泛宣传“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的政策、标准及流程,让村民足不出户办理自家宅基地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登记不出村,领证在家门”。
村民只需提供用地批准、规划许可、家庭成员等资料,主动配合开展确定自己和邻居家宅基地的范围并指界签字即可。对于因外出务工无人在家的村民,可委托熟悉宅基地范围的亲戚、邻居代为指界签字、提交资料,也可通过微信视频等远程视频方式指界确认。刘凤凤说,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有关工作要求部署,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应发尽发、能发尽发”。
记者 任德玲 通讯员 彭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