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区濮塘镇双板村低保户李桂芳(化名),今年50岁。去年11月,她感觉浑身无力,经医院确诊,患上白血病。一年来,她住院治疗等共花费20万元;高额的医疗费用,给她家带来沉重的负担;经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及医疗救助等,她的经济负担大大减轻了。李桂芳感动地说,“党和政府有这么好的医疗救助政策,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群众的关心和关怀。”
为有效缓解城乡群众因病致贫现象,确保实现及时救助、应助尽助,今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筑牢困难家庭“医疗保障网”。
被救助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享受城乡医疗救助。我市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为:特困人员、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可用于直接救助和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医保部门对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和纳入相关部门监测的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参保情况、医疗保障综合保障情况、就医流向等有关情况,及时进行统计监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医保能得到资助,准确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截至10月底,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实际资助参保人数79973人,资助参保金额1880万元,直接救助人次30475(其中住院救助人次17387),直接救助金额4903万元(其中住院救助金额3939万元)。
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刘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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