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雨山派出所、市城管执法支队联合对在雨山公园抽烟的一位市民进行了训诫和批评教育。该市民深刻认识到了错误,表示要引以为戒,不在城市林区吸烟。
连日来,天气干燥,降水稀少,城市森林公园进入秋冬季火灾易发多发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市森林公园严禁烟火,市园林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切勿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切勿在森林公园内抽烟、野炊,大家一起爱护城市绿化,保护城市山林。
此外,由公安、城管以及园林工作人员组成的联防联控小组将持续对各森林公园野外使用明火情况进行联合执法。对乱扔烟头者,城管部门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4条,可处5元以上25元以下罚款。在山林区域吸烟、使用明火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机关以及消防部门可处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处拘留。
记者 余萍 通讯员 徐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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