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
《法治日报》3版关注马鞍山
报道马鞍山市
用法治力量护航“十年禁渔”
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经验做法
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力量推进国家“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在马鞍山江段及主要通江支流禁止一切渔业捕捞行为。目前,禁渔效果初显,鱼类规模和资源密度是禁渔前的1.5倍和2倍,长江刀鱼种群已恢复至禁渔前的4倍,江豚等稀有鱼种频现马鞍山江段。
一、坚决拧紧工作责任阀。马鞍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把“十年禁渔”作为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长江禁渔各项工作。完善“周通报月调度”、包保联系指导和明察暗访等工作机制,将长江禁捕退捕纳入政府绩效目标、河湖长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等考核范围,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全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县两级增加长江禁渔专项执法行政编制85个、事业编制522个,打破原有分工界限,瞄准执法重点,灵活调配执法人员参与3月长江刀鱼繁育旺季等阶段性禁渔执法工作,有效解决了关键时段、关键领域执法人员局部性紧缺的问题。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实施大练兵机制,开展政治练兵、技术练兵、实战练兵等“六大练兵”和法律素养提升、体能拓展、技术攻关应用等十大行动,推进行政执法练战结合,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全面提升。三是大力推进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创设渔政信息化监管平台,推进智能化监管,布点建设4个雷达、35个高清光电,配备无人机2架,通过全天候监测、视频联动取证、快速追踪处置等信息化应用,实现禁捕水域监控全覆盖。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规范化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处理流程,制定细化“三项制度”规定、船长职责、执法人员问责规定、巡航制度等各类制度规范36项,建立执法人员“日常考核+执法考评”机制,加强对禁渔执法的刚性约束。
三、严格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渔政执法机构与水上公安、禁渔区派出所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禁渔期内的执法检查力度,形成20分钟内快速反应、1小时内联合出警模式,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捕捞等非法作业方式。自2020年7月以来,全市共查处相关行政案件201起,立案侦办刑事案件120起,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131人。此外,马鞍山市还出台禁渔领域“两法衔接”证据标准、程序规则和案件移送机制,建立长江生态法庭和驻长江检察室,实现了渔政执法与法院审判、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
四、织牢转产渔民生活保障网。出台《马鞍山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依法明确规范各种保障政策及各类补贴,健全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体系。一是完善结对帮联机制,县乡村干部对所有退捕渔民开展“一对一”结对帮联,推进精准帮联和全过程服务。二是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渔民,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三是壮大“捕转养”示范园区,支持退捕渔民发展涉渔产业,扩大产业就业空间。四是开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试点,吸纳退捕渔民参与资源养护,有效实现转产渔民从“有生计”到“能致富”的转变,退捕渔民的转产就业率、参保率均动态实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