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花山公安分局查处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寻衅滋事案件。
当天8时许,某小区群众报警称,其小区一期南门疫情防疫卡点有人强行闯卡并打架,花山公安分局江东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经查:黄某驾驶私家车经过其小区疫情防疫卡点准备回家时,因出示行程码问题和志愿者林某发生口角。随后黄某扫码通过卡点,并将私家车开回自家楼下停好后,又步行返回防疫卡点,对疫情防控人员进行辱骂。社区工作人员李某和志愿者林某拿出手机对现场情况进行拍摄取证。但是黄某情绪激动,挥舞双手将社区工作人员李某手机打飞并磕碰到李某下嘴唇,致李某嘴唇破裂流血;后又挥打了志愿者林某的手机,致使林某手机掉落在地,黄某的行为影响了卡点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始终保持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零容忍”。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经查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大市民群众应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
记者 刘明培
[编辑:
邵国权 审核:戎小平 监制:王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