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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出“硬核”举措 挺起工业“脊梁”——《促进制造业三年倍增若干政策》解读

2022-05-06 01:46:29 来源:皖江在线

这是一份干货满满的“政策集”,每一条都是“真金白银”;这更是强劲有力的“助推器”,充分彰显了一座城市奋力推动制造业倍增的坚定决心。

在我市日前出台的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中,“1”即为《促进制造业三年倍增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既是关键所在,更是重中之重。

《政策》共包括扩大项目投资增量、加大企业梯度培育力度、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5方面19条“硬核”举措,旨在以更大政策力度推动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奋力挺起“十四五”跨越赶超的工业“脊梁”。

扩大项目投资增量

做大工业体量,关键在增量扩张,突出靠项目拉动。

《政策》提出,将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对企业实施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技术改造项目分三个档次给予补助,当年设备总投入(不含税)100万元(含)—200万元、200万元(含)—300万元、3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分别按设备购置金额(不含税)的5%、8%、10%给予补助(对其中符合“零增地”扩能或“产线填平补齐”的技改项目,直接按10%最高档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现有企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产业转型项目和技改项目,可比照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励。

加快新建项目落地。对实际总投资(不含土地相关费用)5000万元及以上的战新产业制造类新建项目,于竣工验收次年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为项目建设期内任意连续24个月的关键设备购置发生金额的8%,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十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软件中心、结算中心、营运中心等,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且在地方完成实际投资的,最高给予实缴注册资本3%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5000万元。

加大企业梯度培育力度

《政策》提出,要大力培育龙头领军企业,对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不含外地合并财务报表子公司)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团队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同时,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奖励3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20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对当年获得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未获省级奖补)奖励20万元。对当年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企业(未获省级奖补)奖励20万元。

《政策》明确,对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连续两年均为规模以上的,分年度奖励企业总额20万元。此外,对当年地方财政实际贡献超2000万元,且贡献增幅超20%的年度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A类的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增量部分的10%奖励企业管理团队,最高100万元。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在引导全社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政策》提出,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含子课题)、省重点研发计划的第一项目单位,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国拨、省拨经费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3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100万元。

在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方面,《政策》明确,对当年新认定和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对当年新增的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提出,对本市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且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超10万元,并在我市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上年度实际支付额,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对当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奖励50万元,参与单位奖励20万元。对当年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在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方面,与高校联合创办实验室(产业研究院),按工作绩效给予300万—50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增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奖励200万元。对当年新增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奖励100万元。

加快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为加快推进“智改数转”,持续激发“工业互联网+”赋能效应,促进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政策》提出,对当年认定的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15%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最高2000万元。对企业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智能化改造软硬件投资额超500万元的项目,待项目正式投产后,按不超过项目设备和软件投入10%补助,最高300万元(与技术改造、机器人购置等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

同时,大力支持企业发展机器人,对我市列入工信部《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规上机器人生产企业,按照其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为加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政策》明确,每年择优选取最多5个、投资额超100万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按平台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当年认定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同时,鼓励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实际运营的采用独立组网(SA)模式建设的5G基站,按基站每年实际产生用电费用2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对投入达100万元的新型网络技术改造建设企业内网改造项目,按设备及软件投入2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活水”加速涌向“马鞍山制造”,《政策》提出,要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对拟在境内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后备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不含市级配套资金),分阶段共给予1600万元奖励。对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后备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不含市级配套资金),分阶段给予奖励,其中:成功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成功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的企业,再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支持上市企业再融资。对我市上市公司实施配股、增发、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再融资的,按再融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户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且完成改制的,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记 者 刘 挺 通讯员 赵文翔 杨 胜

[编辑: 张琦 审核:戎小平 审签:陈邦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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