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兴则产业兴,物流畅则经济活。为大力推进港口经济发展,推动多式联运发展,提高综合运输效率,实现物流降本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我市出台了《促进港口和物流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口岸运营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
《政策》鼓励船公司(船代)开设航线,对每周航班量在1班以上的内支线,奖励每周班航线10万元。《政策》支持提升港口吞吐量,对生产、贸易以及货代企业的集装箱业务分别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企业所获奖补与贡献挂钩。
《政策》扶持涉外码头发展,对吞吐量、集装箱量全年同比增幅为10%及以上的,各奖励20万元;集装箱重箱量同比上年,每增加1000标箱,奖励10万元,最高30万元;服务国际直航船舶靠港装卸货物(超1000吨/艘),每艘奖励2万元。
物流企业晋升国家5A级,奖励100万
《政策》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晋升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企业当年用于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设备投资,按10%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支持“快递进村”工程,对符合条件的站点给予补助。
《政策》支持物流项目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超3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的重点第三方物流项目,于竣工验收次年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支持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协同共建供应链,对具有全球全国竞争力的物流供应链创新示范项目,给予投资额8%补助,最高100万元。对港口重点升级改造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次年对项目建设期内任意连续24个月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设备购置投入分别按1%和5%给予补助,最高1000万元。
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项目 一次性奖励200万
《政策》鼓励企业创建示范项目,对创建省级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创建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政策》支持发展涉外铁路物流港,对我市涉外铁路物流港,集装箱量较上年同比增长超过10%的,奖励20万元。直发国际班列,每班列奖励5万元。对从我市铁路物流港出口外贸重箱,奖励300元/标箱,进口外贸重箱奖励100元/标箱,企业所获奖补与贡献挂钩。
记者 王永霞 通讯员 王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