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支持我市多子女家庭
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自12月12日起
我市将适当加大对在我市
租购住房的多子女家庭
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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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指导意见精神,经马鞍山市住房公 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适当加大对在我市租购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家庭实际租房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在基础上增加10万元。
三、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2日起施行。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具体说明
1.本通知所指多子女家庭是指我市合法生育二孩及三孩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或其他辅证材料。
2.目前,我市已婚职工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标准为:每月不超过1500元。根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多子女家庭可以按实际租房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需提供实际租房支出的材料,包括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和房租支付转账记录。
3.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标准是:单方缴存的为4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缴存的为60万元。根据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可以提高5万元至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的最高额度可以提高10万元至70万元。
4.需要注意的是:贷款额度是在现有基础上提高,本文所指多子女家庭申请贷款的其他基本条件如缴存额、余额对应档次标准、最大家庭还款能力等仍需符合我市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以兼顾使用公平和防范贷款风险。
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2日起施行。在此前已办理的相关业务,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记者 邓婷婷 通讯员 舒磊
综合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