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皖S445博望收费站正式收费期限的批复》,同意皖S445博望收费站收费期限为15年,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33年3月31日止。
详情如下: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省道S445博望收费站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2〕167号)悉。根据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皖S445博望收费站收费期限为15年,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33年3月31日止。
二、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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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安坤 审核:王小明 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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