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安徽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公示,拟同意全省各市县级党委和政府2023年共开展136个表彰奖励项目。其中,马鞍山市拟开展的表彰奖励项目有8项。
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市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1个。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研究,拟同意全省各市县级党委和政府2023年共开展136个表彰奖励项目。
马鞍山市拟开展的表彰奖励项目(8项)
马鞍山市“制造业三年倍增攻坚年”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马鞍山市“暖民心行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含山县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和县项目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当涂县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投资单位
花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雨山区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推进博望高质量一体化跨越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4月18日17:30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话:0551-62618617。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邮编:230061)。
安徽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编辑:
崔安坤 审核:王小明 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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