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即将来临,5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中高考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以下简称“提醒告诫函”),规范餐饮、住宿、交通、泊车等行业经营主体价格行为,并欢迎社会各界对中高考期间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
提醒告诫函指出,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应当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不得借中高考之机大幅提高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散布涨价谣言、串通涨价;不得突击涨价,哄抬价格;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提醒告诫函要求,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坚持属地监管原则,加强对相关行业、领域的价格检查、巡查,一经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提醒告诫函还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中高考期间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图片等证据,同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 王永霞 通讯员 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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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倩 审核:王小明 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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