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承良杰就我市实施用林用地融合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积极服务、主动作为,在全省范围内创新实施用林用地融合保障,旨在通过合并申请、并联办理、集中办结,实现办理环节压减、审批质效提升、保障能力提高,全力打造要素配置升级版,让最好最优的项目得到最优最快的要素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力。
本着坚持“生态优先、提质增效、节约集约、依法合规”的原则,我市实施用林用地融合保障主要从指标申请、报件受理、外业核查、审查审批全流程进行融合。“一个系统”业务预审,由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用地范围线,利用“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与林业、征管一体化系统”审查项目规划、地类、林地、压覆矿等信息,审查后一次性反馈申报单位办理手续、材料清单、费用核算等信息。“一个窗口”受理申请,项目申报单位合并申请用林用地,同步落实相关费用,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一个部门受理申请并检查材料齐全性、规范性,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用林用地指标由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并落实林地定额和用地计划,对需申请市级保障的,一并提交市会商会。“一套流程”并联办理,各县区、园区同步开展用地用林组卷工作,同步上报审查,除报省林业局审批的事项外,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林审批,批准文件及时进行内部流转,作为用地报批的必备要件。“一次外业”现场核查,原则上只开展一次外业核查,同时核查用林用地现场情况并出具核查结果,对同时涉及永久用林和永久用地的项目,在完成征地前程序的情况下,可不再单独进行用林公示。“一个部门”出具批文,用地或用林申请有批准权限的单位批准后,由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批准文件一并提供给项目申请单位。
自我市用林用地融合保障实施以来,全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放管服”改革成效进一步凸显,要素保障质效进一步提高,企业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用林用地所需组卷材料由原先的51件精简至44件,办理环节由原先的22个压缩至18个,平均办理时长由原先的40个工作日缩短为26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全市共批复林地2108亩,配套保障了用地5430亩,为宇邦新材料、宝明科技、围乌路等62个项目提供了高效的用林用地要素保障。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实践中收集问题、分析研判、完善举措,重点在指标争取、材料编制、审查审批等方面实现更深层次融合,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做到“项目有需求、要素快保障”,以最快的速度让最好的项目获得最优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记者 任德玲 通讯员 彭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