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运费扣减“马鞍山模式”落地
安徽口岸首票“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内河运费扣减新模式”进口货物通关
9月3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90标箱进口货物在马鞍山天顺港顺利通关。这也是安徽口岸首票采用“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内河运费扣减新模式”进口转关货物,申报扣减运费7.2万元,为企业减少税款9300元。
在国际贸易中,转关进口货物的运费包括海运与内河运输两段。去年,马鞍山海关联合市商务局推动海关总署“内河运费扣减”政策落地。根据相关规定,能够单独列明的内河运费,不计入货物的完税价格。然而马鞍山海关、市商务局通过对辖区重点企业、港口企业、船公司、货代公司的宣贯调研发现,在CIF(到岸价格)贸易模式下,企业往往无法提供合同单据来明晰内河段运杂费是多少,导致有优惠政策却难以享受税费减免。
针对这种情况,马鞍山海关联合商务部门共同谋划,在全省率先实施“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内河运费扣减新模式”。在该模式下,海关、商务局引入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核算进口货物国内段内河运费,并给出参考价格,海关审核后将其作为完税扣减依据,企业不需要再提供合同单据,推动“内河运费扣减”政策深入实施,扩大政策覆盖面,让其更好更快更广地惠及企业。
“海关的这项新举措,预计每年可以为我们公司扣减内河运费近1500万元,节约税款近200万元,这对企业来说是‘真金白银’的实惠。”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是该“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内河运费扣减新模式”首个享惠企业,公司外贸负责人刘小兵说道。
马鞍山海关副关长黄伟介绍,新模式是马鞍山海关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又一举措,下一步,马鞍山海关将积极推广这一模式,让利好政策惠及更多企业,助力外贸企业减税降负,提升马鞍山口岸吸引力,推动马鞍山外贸高质量发展。
(文图/记者 王永霞 通讯员 佘洪君 黄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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