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苏三区一县签订石臼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皖江在线 2019-10-18 21:39:40    责编:戎小平


10月18日,皖苏两省的溧水区、高淳区、当涂县和博望区生态环境局在博望区共同签下了《石臼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三地生态环保部门一致决定,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加速构建石臼湖生态环境保护共商、共治、共享一体化发展格局。

据了解,根据协议,共有石臼湖的皖苏三区一县将健全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机制,建立区域信访协商处理制度,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共同应对石臼湖突发性生态环境问题;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共同围绕湖长制工作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常规联合执法机制、专项执法机制、突发执法机制,共同承担区域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同步治理、共同管护的新模式。同时,推进环境保护机制创新,探索石臼湖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提高入湖支流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控制要求,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石臼湖为江苏省溧水、高淳和安徽省当涂、博望三区一县界湖。湖西部与长江支流青弋江、水阳江、姑溪河连通,湖北部通过天生桥河与秦淮河连通,属长江流域湖泊。石臼湖由古丹阳湖的一部分演变而来,最大面积200多平方公里,具有灌溉、蓄洪、航运和养殖等多种功能。湖区物产资源丰富,其中以银鱼、螃蟹、野鸭等“三珍”最为出名,被人们赞誉为“日出一斗金,夜出一斗银”。(记者 慕继平 通讯员 阙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