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数字”,很给力!

来源:皖江在线 2022-05-10 09:42:40    责编:吴曲波 审核:戎小平 监制:王小明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正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如何瞄准数字经济新赛道,抢抓数字化赋予的转型机遇,更好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日前,我市出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围绕支持数字技术创新、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大力培育数字经济平台、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和支持发展数字经济特色园区等5个方面,抢抓机遇、抢先发力、抢占高点,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以数字化转型引领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创新是拉动产业发展的强力引擎。为加快我市产业数字化发展,《政策》支持数字技术创新,提出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等领域的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技术创新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突出、在我市生产且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智能硬件产品,每年优选不超过10个分别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主导省级(排名前三位)相关数字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一次性奖补15万元。

为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政策》鼓励引进国内外骨干软件企业,明确对全球500强企业中的软件类企业、国内软件100强企业、国内外上市软件企业(不含新三板、新四板上市)在我市设立区域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呼叫中心及研发中心的,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支持,分三年兑现(其中:第一年30万元,第二年40万元,第三年30万元,兑现金额不超过中心建设实际投资);

对通过省软件协会评估的省级“软件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奖励企业管理团队;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对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

《政策》还支持鼓励本地大数据企业开拓市外市场,对单个合同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项目,按项目实际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累计最高100万元。

为增强我市数字化市场活力,大力培育数字经济平台,《政策》鼓励本地企业在马建设互联网(云)公共平台,对服务本地企业30家以上、年在线交易额500万元以上的互联网(云)公共平台服务商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本地企业首次购买云资源及云服务,补助12个月实际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为更好发挥数字经济平台效应,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共享服务联合体,《政策》提出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对本地企业从事工业网络与连接、标识解析、边缘计算、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大数据、工业智能、工业APP、工业互联网安全等领域技术研发的,每年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同时,鼓励我市企业在马举办国家级、省级的数字经济相关高规格展会、论坛、赛事等,参加人数达5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还支持发展数字经济特色园区,对于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我市各类软件或数字经济类产业园区,市财政将该园区市级财政所得,奖补园区建设和发展。

记者 高莹 通讯员 汤佳韦

制图 孙恒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