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宣万明)日前,《马鞍山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草案)》在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上经审议并原则通过。这是该市继去年在全省率先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城镇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后,填补的又一项空白。至此,全市居民都有了养老保险。
新出台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该市今年实施的一项带有探索性、制度性的重点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市政协十分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该市城镇企业职工、城镇劳动年龄段的自由职业者、农村农民均相继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障成为了该市养老保险制度的唯一空白点。该市根据这一现实状况,立足于制度覆盖、立足于解决困难、立足于现有政策、立足于目前条件,研究制定了《马鞍山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