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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昨日报道,灵璧县两名民警在一社会人员的带领下,将一青年李琛抓进县公安局二楼的巡警大队办公室。随后,李琛被民警铐上审讯椅。一小时后,李琛在此受伤昏迷,被家人送往医院后,医生诊断其为右侧颞骨骨折,伴颅外软组织肿胀挫伤,脑震荡。昨日,该县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其一名高层领导表示,初步认为两名民警的做法涉嫌执法犯法,但是否构成犯罪,要进一步调查后才能确认。
“用审讯椅绝对不合适”
据李琛家属反映,灵璧县有关部门对他们说,保证尽快查清事实,给家属满意的答复,并同时表示:两名当事民警一人被刑拘,另一人也被采取强制措施。
然而,昨天灵璧县检察院的一位高层领导却否认了这一说法。
“此事还没有立案,当事民警怎么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刑拘更不可能。”该位高层表示,检察院介入后,由渎职侵权部门负责调查,而是否需要刑拘,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检察院调查后才能最终决定。
该位检方高层对此事的简要介绍,与受害人家属向本报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
据其介绍,在社会人员的指引下,民警将李琛抓入公安局,这一点情理上说得过去。“社会人员可能比民警更了解李琛的位置。”但是,该位高层说,给李琛上审讯椅,却涉嫌违法。
据介绍,审讯椅一般针对重刑嫌犯,为防止其自残或攻击他人而设。“但是,像李琛这样的人,最多只是涉嫌违反轻微的治安法,用审讯椅绝对不合适。”据此,该位高层说,检方初步认为当事民警涉嫌执法犯法。
等待李琛完全苏醒后的证词
“此案还在初步调查阶段,还没有走上法律程序。”该位高层说,目前检察院在等待李琛从半昏迷状态中完全苏醒,如李琛能够头脑清晰地开口说话,他的证词将作为主要证据,此事件才可能正式立案。
目前,检方持有两名当事民警的证词,并有受害人亲属等人的证词,但是,仅依靠这些还不能立案。“李琛是本案的直接当事人,他的说法是有力证据。”
该位高层表示,现在初步认为当事民警执法犯法,但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一旦查清其犯罪事实,我们将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商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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