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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乃年
朱元璋在他执政31年里,遏制文牍主义,改善财务方法,取得了成效。
明初朝廷各级官府文牍主义盛行,一些官员在其位不谋其事,“故行沉滞公文”,数量繁多,内容冗长,严重影响办事效率,阻碍政企畅通。朱元璋对此深恶痛绝。一次,刑部主事茹太素呈上一份17000多字的文书,朱元璋派人读好几个时辰才读到三分之一,还未听到中心内容,朱元璋大发雷霆将茹太素痛打20大板,第二天方叫人往下读,读到16500字才见“庐山真面目”,朱元璋认为这只需500字就可将问题讲清楚,为了禁止文牍主义,朱元璋于洪武9年(1376年)命令廷臣制定了“案牍减繁条式”,在全国公布执行。洪武15年(1382年)朱元璋对文牍主义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命令刑部会同诸司制定了案牍,禁止用繁文的律令,规定今后文书再用繁文就要受到制裁,盛行一时的文牍之风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他还在财务上实行了一些有效的管理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把汉字中的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在进行钱粮登记时,改写成“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这一方法有效地堵住了一些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此后人们在使用记账过程中,逐渐演变用“佰、仟”两字代替“陌、阡”,这个方法在财务记账上金额大写一直沿用至今,民间流传“大写金额是朱元璋发明的”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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